许可项目:酒类经营;餐饮服务;食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店铺名称
伊吾县淖毛湖镇金骨香卤肉店餐饮馆
联系人
张丽梅
联系电话
15393628980
店铺地址
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鑫友劳动力市场1栋南21-22号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